經梁溪區委編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梁溪區司法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用工人員4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專職人民調解員
二、招聘條件
1.基本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廉潔奉公;熱愛應聘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2.戶籍:具有本市戶籍(不含江陰、宜興)。
3.學歷: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年齡: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年滿18周歲(2006年5月17日之前出生)。
5.優先條件:法律專業畢業人員或具有政法部門工作經歷人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6.不得報考情況: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者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現役軍人或者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生。
(4)與編外用工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5)其他不適宜報考的情況。
三、報名程序
采用網絡報名方式,不接受現場報名。報名、資格初審,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1.報名時間:2024年5月15日9:00-2024年5月17日16:00。
2.投遞郵箱:報名人員將相關報名材料(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一份復印件)投送至2423880899@qq.com電子郵箱。
3.資格初審時間:2024年5月15日9:00-2024年5月23日16:00。
4.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凡因本人填寫信息錯誤導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負責,存在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資格。
5.開考比例為1:3。如達不到開考比例,如果出現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情況,將組織補報,補報名的時間為:2024年5月27日9:00-16:00。
6.咨詢電話:0510-83158629。
四、考試辦法
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核。
1.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招聘崗位所必備的綜合知識、專業知識和工作技能等。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按擬聘用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在無錫市梁溪區司法局網站上公布。
2、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信息和網上報名提供信息不一致的,資格復審為不合格。對沒有通過資格復審的,將被取消面試資格。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證實,取消聘用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3.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達不到60分的應聘人員直接淘汰。
4.總成績計算辦法
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總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的為先,若還同分則加試。
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在無錫市梁溪區司法局網站上公布。
五、考察
對考核成績合格且排名前四的人員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情況。
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原因出現空缺時,由本單位決定是否需要遞補。如需遞補,在考核成績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擬聘用人員公示后不再遞補。
六、體檢
由本單位組織進行體檢,費用由本單位承擔。體檢標準按照最新的《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結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及待遇
根據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選聘崗位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5日,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人員實行勞務派遣制,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工資福利待遇,按照梁溪區編外用工管理規定執行。
八、監督舉報電話
為杜絕干部人事交流不正之風,特設立監督舉報電話:0510-83158628。
九、本通知由無錫市梁溪區司法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10-83158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