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加強醫療隊伍建設,優化人員結構,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及《省委組織部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蘇人社函〔2024〕467號)等規定,南京市紅十字醫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高層次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的相關信息發布在秦淮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njqh.gov.cn)、南京市紅十字醫院官網(http://www.njshszyy.com),具體招聘崗位、數量、資格條件等詳見《南京市紅十字醫院2025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信息表》(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
廣西公務員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具備適應崗位所需的身體條件;
4.具備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信息表》);
5.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4年10月27日(含)以后出生);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時間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25年10月31日;
6.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有關規定執行。
國企招考
(二)不得報考情形: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2025屆畢業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要求回避的崗位;
4.根據2020年3月13日頒布施行的《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且在2026年4月30日前未滿3年服務期的在編(在冊)人員;
5. 2026年4月30日前,未滿5年服務期的新錄用公務員;
6.其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限制應聘到事業單位或者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5年10月27日至10月31日16:00。報名截止后不再接受補充材料;
2.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應聘者在報名時間內將報名材料掃描件以文件夾形式打包發送至報名郵箱(詳見《崗位信息表》),文件夾以“姓名+報考崗位”命名。
3.報名提交材料:
(1)打印后本人手寫簽字確認的《南京市紅十字醫院2025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件(正反面),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3)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4)符合應聘崗位要求的醫師資格證、執業證書、職稱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書;
(5)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提供相應年限的聘用合同及社保繳費證明(如個人基本養老保險權益記錄單);有從事科室管理工作要求的,提供任職文件等支撐材料。
(6)近五年或任現職以來主持的科研項目、獲獎及專利情況的證明復印件及重要學術論文全文復印件,包括個人簡歷中列舉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錄等。
(7)打印后本人手寫簽字確認的《南京市紅十字醫院2025年高層次人才應聘人員承諾書》(附件3)。
4.有關要求:
(1)招聘條件中“專業”的設置參考目錄為《江蘇省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另包括部分未列入此專業參考目錄,但確有院校開設,且有事業單位需要的專業。
(2)必須按規定時間進行網上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
(3)請應聘人員按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清晰,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4)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崗位要求以《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為準;
(5)所提交的證書均應在有效期以內,崗位信息表中涉及有效期計算,截止時間至2025年10月31日;
(6)所有報名材料均需上傳原件的掃描件(大小不超過1MB),其他網上名單截圖、公示截圖或學校出具的證明材料均無效。
(二)資格審核
招聘單位將對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初核通過后,招聘單位將通過電話通知資格初核通過人員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根據招聘單位要求提供報名材料原件(資格復審地點:南京市白下路242號6號樓6樓人事科)。復審完畢后返還原件,復印件留存。
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不收報名費和考試費。通過資格復審的考評人員名單,將在各招聘單位網站上公布,請應聘人員保持聯系方式暢通并及時關注招聘單位網站。無法聯系者、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三)考試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采用簡化程序、綜合考評的方式進行。由南京市秦淮區衛健委成立考評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公開招聘有關規定,按照批準后的考評方案組織實施。考評內容主要包括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業務能力、綜合素質等。成績采用百分制,合格線為60分,合格分數線另有要求的以《崗位信息表》注明的為準。考評成績于考評后1天內在南京市紅十字醫院官網公布。
(四)體檢、考察
綜合考評結束后,根據成績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成績相同,可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體檢前,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書面意見,未能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間內提供,則取消體檢、考察及聘用資格。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執行。
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單位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
(五)公示、聘用
招聘單位根據綜合考評、體檢和考察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秦淮區政府網、南京市紅十字醫院官網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綜合考評成績、排名等。
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招聘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向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辦理相關手續后,按規定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應在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和有關手續,因擬聘用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相關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因體檢、考察不符合要求、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人選明確放棄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如需遞補,可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后,在該崗位的綜合考評合格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備案后不再遞補。
四、招聘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評、考察、體檢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視具體情形和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記入誠信檔案庫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公開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五、咨詢與監督
(一)招聘咨詢
南京市紅十字醫院人事科:025-84478503
(二)招聘監督
南京市秦淮區衛健委:025-87753712。
本公告由南京市秦淮區衛健委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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