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據有關規定,胡莊鎮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1名,主要從事城鄉公共服務護林員工作,由胡莊鎮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報考人員需符合以下要求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9年9月18日至2006年9月30日期間出生);
3.具有泰州市戶籍;
4.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5.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條件見附件1);
6.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退役軍人、林業相關專業、建檔立卡困難家庭成員、全日制本科以上同等條件下優先。
(二)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1.全日制在校學生、現役軍人;
2.曾受過刑事、治安處罰、涉黑涉惡、煽動群眾擾亂公共秩序、參加非法宗教活動、宗族宗派思想嚴重、阻撓和破壞選舉、群眾口碑差的;
3.受過開除黨籍處分、受其他黨紀政紀處分在影響期內的;
4.正在被紀律審查、監察調查、司法機關立案偵查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在用人單位受開除或辭退的;
6.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與辦法
本次招聘工作根據“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公布招聘事項、報名與資格審核、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驟組織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泰州醫藥高新區管委會(高港區人民政府)網站向社會公布招聘事項。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泰州市胡莊鎮人民政府黨建工作辦公室(胡莊鎮安康大道1號)。
3.報名方式: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不接受網上報名;本人現場報名確有困難的可以委托他人代為報名。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張;
(4)胡莊鎮2024年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
(5)經戶口所在鎮街在江蘇省人社一體化平臺系統內完成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程序,并出具相關證明;
(6)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4.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小組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應對自己所填報名表內容及提供證件的準確性、真實性負責,如因填寫內容或證件不真實、不準確、不全面而影響本人考察聘用的,責任自負。
(2)對報名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對弄虛作假者或因本人原因就困身份失效者,一經發現,無論公開招聘工作進行到何階段,當即取消其相應資格。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本次開考比例不低于1.5:1,報名結束后,如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由用人單位研究確定是否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取消招聘計劃。
2.請報考人員保持聯系方式暢通,報考人員憑本人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領取準考證。領取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逾期不領作自動放棄處理。
(四)考試
本次招聘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
1.筆試
報考人員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參加筆試。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總分100分,筆試重點測試考生對履行崗位職責所必備的公共基礎知識、崗位知識的掌握程度。
2.面試
按照選聘數量1:1.5(進位取整)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分別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同分跟進)。面試重點考查考生的理論水平、思維能力、口頭表達、從事農村工作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總成績計算方法
參加鎮選聘人員面試的,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優先加分,保留2位小數。
優先加分標準為: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加1分;林業相關專業畢業加1分(專業目錄詳見附件3);全日制本科學歷加1分;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加2分;退役士兵(士官)加1分。
(五)體檢和政審考察
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若總成績相同超過選聘名額的,同分跟進)。體檢按照入職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因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放棄體檢、被取消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缺額時,根據崗位按照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由鎮組織體檢,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費用自理。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組織考察,考察工作根據《高港區村(社區)“兩委”班子入選聯合審查實施辦法(試行)》要求,會同有關部門聯合審查。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時,從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六)公示與和聘用
對體檢和政審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無異議的,辦理公益性崗位聘用手續,建立個人檔案,納入規范化管理。
三、服務期限及待遇標準
1.服務期限:公益性崗位服務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簽,擬聘用人員嚴格按照相關規章制度以及所簽訂勞動合同進行考核管理。
2.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或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予以辭退。試用期間工資參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并按相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
3.待遇標準: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正式聘用的,由用人單位根據工作崗位、工作任務、績效考核情況統籌發放報酬。
4.公益性崗位任職期間,如被安置對象出現符合就業困難人員“退出”機制情形的,應當自相關情形發生當月起取消就業困難人員身份,終止安置。
四、紀律和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條件、程序和標準,嚴肅招聘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一旦發現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試或聘用資格。
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咨詢電話:0523—89558012。
監督電話:0523—89558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