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文件精神,為保障服務民生和產業發展等領域的選拔人才需求,優化事業單位人員結構,無錫市市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39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具體崗位及各崗位招聘條件等詳見《無錫市2026年市屬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人員崗位簡介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崗位簡介表》可在以下網站查閱: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hrss.wuxi.gov.cn)、無錫人事考試專欄網站(http://hrss.wuxi.gov.cn/ztzl/wxrskszl/index.shtml)。
二、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年齡在18周歲以上、38周歲以下(1987年3月21日至2008年3月25日之間出生)。應聘具有中級職稱要求的專業技術崗位、博士研究生崗位的,以及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應聘,年齡放寬至43周歲(1982年3月21日后出生)。《崗位簡介表》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從其要求,計算方法不變。
(六)符合《崗位簡介表》中崗位要求的招聘條件。
1.招聘條件中的“2026年畢業生”,指在2026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報名時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6年8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須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取得博士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6年12月31日,國(境)外同期博士畢業人員須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學位)證書認證的人員,如報名時無工作單位,可應聘面向2026年畢業生崗位。聘用后有關事項按國家規定辦理。
“三支一扶”計劃、“農村教師特崗計劃”、“西部計劃”、“鄉村振興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的志愿者,如首次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首個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截止本次報名時),可應聘面向2026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截止本次報名時),可應聘面向2026年畢業生崗位。
2.招聘條件中設置的“專業”主要參考《江蘇省202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以下簡稱“專業參考目錄”)。專業參考目錄中沒有的專業,如有院校開設并且有事業單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條件“專業”要求之中。
專業參考目錄和招聘條件中都未列出的專業、留學人員的畢業專業,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公告中明確的專業條件、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課程、研究方向等認定是否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專業名稱已經調整的專業,如調整前或調整后的專業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畢業院校以書面形式證明調整前后的專業為同一專業或專業課程基本一致,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3.招聘條件中工作經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6年8月31日。
(七)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在符合其他招聘條件的前提下,可按照大學本科學歷報名應聘相應崗位。
(八)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招聘辦法
(一)考試方式
原則上統一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部分招聘崗位采取其他考試方式的詳見《崗位簡介表》(附件1)。
(二)筆試
筆試由市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統一組織。
1.筆試科目:均為《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
管理類崗位以及通用類專業技術崗位中的法律類、計算機類、經濟類(會計、審計)、經濟類(統計、其他經濟)崗位的試卷內容各不相同。“其他專技類”與“管理類”崗位的筆試試卷相同。各招聘崗位的類別見《崗位簡介表》中“筆試類別”欄。
考試范圍見《江蘇省2026年省屬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人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
2.筆試時間和地點:2026年4月18日 9:00-11:30
筆試地點以網上下載打印的準考證為準。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須與報名時姓名、公民身份證號碼相一致),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遺失居民身份證的應聘人員,須攜帶在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或戶口所在地(含考點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帶有本人照片并在其上加蓋公章的身份證明。
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50分。筆試成績將在無錫人事考試專欄網站公布,應聘人員可憑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查詢。
(三)資格復審
招聘部門(單位)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崗位招聘人數1:3(有加試的按1:5)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招聘崗位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在上述范圍內的應聘人員,以及其他排名較前的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后7個工作日內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部門(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或者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加試或面試前對相關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如有復審不通過出現缺額的,在應聘同崗位的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人員參加資格復審。沒有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將被取消加試或面試資格。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收到復審結果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負責資格復審的招聘部門(單位)陳述和申辯。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
各招聘崗位資格復審的具體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通知。資格復審時需提供相應材料:
①2026年畢業生需提供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或學歷(學位)證書、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②按“2026年畢業生”身份報考的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人員,需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如畢業后從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還需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如畢業后已落實工作單位但在報名時無工作單位的,還需提供個人社保繳納證明(時間為畢業后至報名時)、本人實際報名前的離職證明;
③其他人員需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④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還需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
⑤以第二學位報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雙學士學位還需提供第二學位對應所學專業的相關證明材料;
⑥報考崗位要求具有工作經歷的人員還需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⑦報考崗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和其他證明材料;
上述證明材料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供一份復印件,相關證明材料須于報名截止前取得。
(四)加試
招聘崗位有加試要求的,筆試成績公布后,招聘部門(單位)按照崗位招聘人數1:5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加試人選。根據工作需要,市體育局組織的加試采取現場訓練教學的方式進行,分為撰寫教案(計劃)和訓練教學兩部分,主要測查應聘人員撰寫教案(計劃)水平和訓練教學能力;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需加試的招聘崗位,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查應聘人員能否具備開展國土空間規劃編制等相關工作的專業知識和基本能力。
加試的時間、地點及其他事項以招聘部門(單位)通知為準。
加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加試成績不合格者,將被取消進入面試的資格。加試成績可在無錫人事考試專欄網站查詢。
(五)面試
面試由市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統一組織(部分招聘崗位有具體要求的除外)。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及人員名單將在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通知。
面試前,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將根據資格復審(加試)結果(有加試要求的崗位,按照筆試、加試的比重計算成績),按照各招聘崗位擬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將不再組織人員遞補。
面試成績現場通知應聘人員,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者,將被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程序。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需繳納100元考試費用。
(六)總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按照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招聘崗位明確按其他方法計算總成績的,從其要求。
總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若還同分則加試(已設加試環節的,以加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將在無錫人事考試專欄網站公布。
四、報名安排
(一)報名方式、時間
報名采用網絡方式進行。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名網址:無錫人事考試專欄(http://hrss.wuxi.gov.cn/ztzl/wxrskszl/index.shtml)。
1.報名、照片上傳,以及修改和補充信息:
2026年3月21日9:00— 3月25日16:00
2.資格初審:3月21日9:00 — 3月26日16:00
3.陳述和申辯:3月21日 — 3月27日期間9:00-16:00
4.對初審異議的處理:3月21日— 3月27日期間9:00-17:00
5.繳費確認:3月21日9:00 — 3月29日12:00
重要提示:因本公告中的考試與江蘇省2026年省屬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考試同步進行,請報考人員選擇一個地區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
(二)網上確認
1.招聘部門(單位)將按照本公告、國家和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等有關規定對應聘人員的報名資格進行初審。
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招聘部門(單位)資格初審意見。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負責資格審核的主管部門或者招聘單位陳述和申辯,聯系方式可查閱《咨詢與監督電話》(附件2)。
2.通過初審后的應聘人員須使用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報名費100元。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應聘人員,先繳費確認,若沒有違反考試紀律,參加筆試后5個工作日內可與市人事考試中心聯系(電話0510-81880029),辦理筆試費用減免事宜。
3.通過初審并且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
繳費成功后不退還報名費。但應聘崗位被取消或者符合條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除外。
4.規定時間內未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的,視為報名無效。逾期不再提供報名服務。
(三)準考證打印
通過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須在2026年4月15日9:00起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聯系市人事考試中心(電話:0510-81880029)。
(四)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須按照崗位要求和報名提示,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4×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2.2026年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應屆畢業生,所填專業應與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上專業名稱一致,其余應聘人員所填專業應與畢業證書(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認定材料)上的專業名稱一致。
3.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
4.各招聘崗位的筆試開考比例為1:3(崗位的學歷要求為博士研究生的,不設開考比例)。如報名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者取消該招聘崗位。應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可在2026年3月30日9:00-12:00登錄報名網站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招聘計劃的調整情況將在網上及時公布。
5.資格初審通過后,不能再更改報名信息。資格未初審或者資格初審未通過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6.具有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人員,可以按本科所學專業報考與之相符且學歷要求為“本科及以上”的崗位。
7.全日制普通高校雙學士學位的應聘人員,其第二學位的專業可以報考符合專業條件的崗位。
8.定向生、委培生一般不得報考。如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報考的,應當由定向或者委培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報考。
9.具有軍隊院校畢業證書人員符合下列任一條件,均可報考:
(1)由國家(省)教育行政部門下達招生計劃,參加全國(省)統一招生考試,按規定被軍隊院校錄取并取得軍隊院校學歷的;
(2)在軍隊服役期間取得軍隊院校學歷的;
(3)取得軍隊院校學歷證書,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學歷認定并注冊的(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網站核驗的證明材料)。
10.按照各招聘崗位履職的身體條件要求,參加應聘的殘疾人在佩戴輔具情況下,應可以閱讀普通紙質試卷并直接用筆作答。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不要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或者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6年畢業生;
(2)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該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位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3)2026年8月31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經公開招聘被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聘用且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4)國家、江蘇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國家、江蘇省另有規定不得到有關崗位工作的人員,不能應聘相應崗位。
五、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根據考試的總成績,按照崗位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中組部、國家衛健委對有關項目檢查標準已經調整的,按新標準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負責。
體檢前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或者承諾在規定時間內解除原勞動人事關系),其他社會人員需提供解除勞動(聘用)合同關系或失業的相關證明。2026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和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后無工作經歷的人員需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
(二)考察: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按照《無錫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錫人社發〔2024〕9號)規定組織考察。
六、公示與聘用
招聘部門(單位)根據考試、考察和體檢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者應聘人員放棄等原因出現崗位空缺時,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研究確定是否遞補應聘人員,并報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備案。聘用備案后不再遞補。
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因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以及前述被取消聘用資格的人員,將被記入無錫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生失信行為數據庫,記錄期限為3年。
對公示期滿無異議人員,招聘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向事業單位綜合管理部門報備并辦理相關手續,發出《錄取通知書》,按規定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約定試用期,初次就業人員的試用期為12個月。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滿3年(含試用期)。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關系。
應聘人員為在職人員的,應在招聘單位通知報到后一個月內攜帶解除關系證明到招聘單位報到,逾期視同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七、誠信管理
應聘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聘用過程中的非誠實守信行為,將被記入無錫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生失信行為數據庫,并提供給公共信用信息機構;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察環節,應聘人員個人信用情況將作為考察的重要參考依據。
八、招聘咨詢與監督
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解釋。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咨詢電話,以及招聘報名技術咨詢電話、綜合管理部門咨詢電話、監督部門電話等,可查閱《咨詢與監督電話》(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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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無錫市2026年市屬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人員崗位簡介表.xlsx
中共無錫市委組織部
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6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