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醫院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優化人才隊伍結構,滿足醫院高質量發展的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專業技術人員4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符合相應的年齡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年齡按照應聘人員的學歷或職稱等級確定,具體要求為:
應聘人員年齡須在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1988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之間出生);具有中級職稱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1983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之間出生);碩博研究生、具有高級職稱應聘人員年齡不超過50周歲(不含社區高級職稱)。
(六)具備《2024年沛縣人民醫院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中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條件及資格條件。其中,“專業”條件由招聘單位按《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設置并審核。專業條件中還包括未列入專業參考目錄,但有院校開設,并且有事業單位需要的專業。
《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和招聘條件中都未列出的專業、留學人員的畢業專業,由醫院根據招聘公告中明確的專業條件、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課程、研究方向等認定是否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專業名稱已經調整的專業,如調整前或調整后的專業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畢業院校以書面形式證明調整前后的專業為同一專業或專業課程基本一致,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資格條件中的“2024年畢業生”,指在2024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須滿足以下條件:未與用人單位簽訂過勞動(聘用)合同或未存在過事實勞動關系,未曾以單位名義參加社會保險〕,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條件。資格審核時提供《擇業期內未就業承諾書》和空白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若為網簽協議,須提供學校出具的空白協議證明)、檔案存放證明材料。
面向社會招收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培訓對象,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的,在招聘中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對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在人員招聘中與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其中住培合格證書中的培訓專業原則上應當與招聘崗位的專業或類別要求相一致)。
(七)本次公開招聘沒有戶籍限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不要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4屆畢業生;
2.《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3.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二、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及資格審核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現場資格審核。所有符合資格條件的人員只可報名應聘一個崗位。
1、現場報名:
本科學歷崗位報名時間: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崗位報名時間:2024年9月2日—2024年12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報名地點:沛縣人民醫院人事科(科研樓三樓)
2、資格審核:應聘人員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核時提供《2024年沛縣人民醫院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本人有效期內居民二代身份證、畢業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張、個人持有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書及崗位要求所需的有關證明材料,有工作單位的應聘人員,需要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并按順序排放。因應聘人員提供的通訊方式無法聯系到其本人,責任由應聘人員承擔。
(二)報名注意事項
應聘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如實填寫《2024年沛縣人民醫院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
【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務必誠信報名,參加報名即視為認可本次招聘公告確定的報名辦法和招聘程序等規定,填寫的個人信息應真實、準確、有效。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沛縣人民醫院現場工作人員進一步咨詢確認。如不符合資格條件仍然堅持報名的,由此產生的后果自行承擔。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者,將隨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三)領取準考證
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詳見沛縣人民醫院微信公眾號。
三、面試
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面試成績為百分制,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由醫院負責統一組織實施。面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當場書面告知應聘人員。面試結束后,在沛縣人民醫院微信公眾號上公布報考人員成績。
四、體檢與考察
醫院從面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應聘人員的成績,按崗位擬聘人員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成績并列者,進行加試)。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江蘇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辦法(試行)》執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體檢人員本人承擔。行業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規、規章或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參照我省公務員錄用體檢要求,屬于當場或者當日復查的體檢項目須當場或者當日提出申請,其他項目可以在收到體檢結果通知后2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一次。體檢組織單位對申請復查人員組織復查,體檢結果以復查結論為準。
對應聘人員作出體檢考察不合格決定前,醫院告知應聘人員擬作出的決定及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并告知應聘人員依法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對應聘人員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進行復核。對應聘人員作出體檢考察不合格處理決定的,制作體檢考察不合格決定書,依法送達應聘人員。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應聘人員放棄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時,醫院在面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
醫院從考試成績、考察和體檢均合格的人員中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公告發布網站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招聘考試的成績、排名等。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沛縣人民醫院的資格。
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期限為7個工作日。舉報者應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和聯系方式。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問題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間和公示期滿出現缺額的,不再進行遞補。
六、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醫院辦理錄用手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簽訂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議的,由應聘人員本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
2024年臨床專業本科畢業生應兩年內通過執業醫師考試,取得醫師資格證書后,醫院將委派個人到上級醫院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若兩年內未通過執業醫師考試,醫院有權利提前解除聘用合同。
七、考試聘用工作紀律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醫院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八、其他事項
本次招聘工作進度請及時上網查詢,本次招聘工作進度信息均在沛縣人民醫院微信公眾號公布。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延誤的,應聘人員自主承擔相關責任。
本公告由沛縣人民醫院負責解釋。
沛縣人民醫院咨詢電話:0516-68162132
沛縣人民醫院監督電話:0516-68162131
監督舉報郵箱:pryzzrsk@163.com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附件:
沛縣人民醫院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