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滿足我區教育發展需求,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精神,泰州市姜堰區教育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額撥款事業編制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的學校22所,計劃招聘全額撥款事業編制教師40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和相關要求詳見《泰州市姜堰區2024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報考條件和招聘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5月16日至2006年5月22日期間出生),報考人員為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年齡放寬至40周歲(1983年5月16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各招聘崗位要求的相應學歷(學位);
6.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
北京事業單位考試就上云職公招
(二)招聘對象
1.報考者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具有普通高校學歷、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黨校序列學歷人員,可以報考;由國家(省)教育行政部門下達招生計劃,參加全國(省)統一招生考試,按規定被軍隊院校錄取并取得軍隊院校學歷的,可以報考;在軍隊服役期間取得軍隊院校學歷的人員,可以報考;取得軍隊院校學歷證書,經國家教育部學歷認定并注冊的(教育部學歷認證網站核驗),可以報考。
2.報考者須于報名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并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放寬至2024年8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非2024年取得國(境)外學歷的人員,須在報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
3.其他資格條件中的“2024年畢業生”,指在2024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現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4年8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三支一扶”計劃、農村教師特崗計劃、“西部計劃”“鄉村振興計劃”(含原“蘇北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的志愿者,如參加基層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截止時間為2024年8月31日)內的,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4.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5.具備《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普通高校2024年畢業生、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或能提供相應《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報考人員,如報名時暫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須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6.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泰州市姜堰區在編教師、泰州市范圍內其他地區試用期內及首聘期內中小學(含幼兒園)在編教師;
(2)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4屆畢業生;
(3)《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人員;
(4)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且在2024年11月22日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5)2024年11月22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6)國家和江蘇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姜堰區教育局統一組織,按照公布招聘事項、報名與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與面試、體檢、公開選崗、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步驟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
按照“事前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泰州教育網和泰州市姜堰區人民政府網向社會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崗位、體檢標準等內容均在上述網站公布。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及時間
本次報名采用網絡方式進行。報名、報名資料上傳、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名網址:泰州教育網http://jyj.taizhou.gov.cn/。
報名、報名資料、照片上傳,以及修改和補充信息時間:
2024年5月16日09:00 — 5月22日12:00。
資格初審時間:
2024年5月16日09:00 — 5月22日16:00。
報考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
2024年5月16日09:00 — 5月22日18:00。
資格初審單位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
2024年5月16日09:00 — 5月22日22:00。
8.挑撥、破壞民族關系,參加民族分裂活動或者參與非法宗教活動、與宗教極端勢力相勾結,組織、利用宗教活動破壞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的;
9.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0.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11.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
1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13.受過勞動教養的;
14.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
15.不擔當,不作為,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
16.隱瞞個人重要信息,弄虛作假,誤導、欺騙組織和公眾的;
17.貪污賄賂,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
18.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或者集體資財的;
19.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
20.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
21.違反有關規定參與禁止的網絡傳播行為或者網絡活動的;
22.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舞弊行為的;
2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24.有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嚴重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和社會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義務、嚴重影響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公信力以及拒不履行國防義務等嚴重失信行為的;
25.自2021年5月23日(含)以來,曾受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等處分的;
26.自2019年5月23日(含)以來,被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辭退的;
27.自2021年5月23日(含)以來,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引咎辭職或者被責令辭職的;
28.自2021年5月23日(含)以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法違規違紀被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的;
29.2023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或者2022年度及2023年度考核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的;
30.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31.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情形。
(八)公示
泰州市姜堰區教育局嚴格按照招聘相關政策和本《公告》的有關要求,從考試成績、體檢、考察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在泰州市姜堰區人民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報考人員的監督。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的資格。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審批
公示結束后,由泰州市姜堰區教育局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須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報名時暫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報考人員須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擬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解除。
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見習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首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擬聘用人員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四、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五、本公告由泰州市姜堰區教育局負責解釋,關于面向泰州籍退役軍人崗位相關政策口徑由泰州市姜堰區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23-88986015、88088506 泰州市姜堰區教育局
0523-80578814 泰州市姜堰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5-89616186
監督電話:0523-88088540 泰州市姜堰區教育局機關紀委
0523-88869415泰州市姜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舉報郵箱:88212184@163.com
咨詢時間:工作日 08:30-12:00、14:30-17:30
指定網站:泰州市姜堰區人民政府網部門公告
泰州市姜堰區教育局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