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5年3月揚州市廣陵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要求,對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按各招聘崗位計劃數3倍的比例(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為準),以考生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含同分并列者),現就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時間: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
上午9:30~11:30 下午14:30~17:30
地點:揚州市廣陵區行政服務中心二樓211(揚州市文昌東路12號12棟)
二、資格復審要求
(一)提供材料內容。
1、所有考生提供與網上報名系統上傳電子照片相一致的1寸彩照1張。
2、2025年畢業生中,報名時已經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報考人員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并現場簽訂個人承諾書;報名時未取得但現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普通高校2025年應屆畢業生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等,并現場簽訂個人承諾書;目前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普通高校2025年應屆畢業生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等,并現場簽訂個人承諾書。
報考2025年畢業生崗位的2023、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或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學位)證書認證的人員、參加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并現場簽訂個人承諾書。畢業后從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當年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空白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畢業后已落實工作單位但在報名時無工作單位的,提供本人報名前已經離職或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其他人員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
3、在職人員、2025年畢業的定向生和委培生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材料,前述同意報考材料提供確有困難的,最遲必須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提供。如在上述規定的時限內不能提交的,視為該考生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4、在國(境)外取得學位的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等。國(境)外2025年同期畢業人員,須于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材料。
5、報考條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如工作經歷、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等),還須提供對應資質材料。
6、報考條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經廣陵區組織和人社部門認定必須提供的,還須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
上述證明材料均要求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1份。
(二)凡出現資格復審不合格等對象時,從到低分進行遞補(含同分并列者)。
(三)考生逾期不參加復審,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特別提醒:【1】現場對考生進行資格復審,確因特殊原因代審者,請考生提供本人及受托人親筆委托書、受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書格式見附件二);【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復審材料而造成無法應試等后果的,責任自負;【3】身份證、學生證、推薦表、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原件,現場審核后當即退還,請考生妥善保管。
附件1:2025年3月揚州市廣陵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附件2:個人委托書.doc
咨詢電話:0514-80825089 0514-87340553
中共揚州市廣陵區委組織部
揚州市廣陵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25年5月15日
(責任編輯: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