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鎮江新區教育系統2022年第二批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公告》(鎮新事招公告﹝2022﹞4號)規定,現將資格復審安排通知如下。
資格復審時間:
2023年2月18日(周六)9:30-16:00。
資格復審地點:
鎮江新區教育發展中心會議室(鎮江市伯先中學競先樓四樓,鎮江新區趙聲路222號)。
資格復審現場提供的材料:
1.筆試入圍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報名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各類證書或證明等材料(2023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就業推薦表、2023年國(境)外應屆畢業生提供入學通知和所學課程目錄)原件及復印件;
3.報考小學語文、小學數學和小學英語教師崗位的入圍者,如畢業證書或就業推薦表上所學專業或專業類別沒有“師范”字樣的,除報名資格條件中要求的材料外,還須提供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4.其他專業名稱不在崗位專業參考目錄內的入圍者,除報名資格條件中要求的材料外,還須提供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5.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入圍者,除報名資格條件中要求的材料外,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回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所修課程目錄;
6.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等仍未落實工作單位,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的入圍者,還須簽訂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承諾書(見附件)。
注意事項:
1.入圍者在資格復審當天進入學校請佩戴好口罩。
2.入圍者務必保持報名時填報的聯系方式暢通,資格復審期間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不通過或在規定時間內未參加復審的入圍者,取消面試資格。通過資格復審人員現場繳納100元面試費(現金)并領取上網打印面試通知單。
3.資格復審本人無法前往的,可委托他人參加資格復審。被委托人應攜帶本人身份證、入圍者簽字確認的委托書和入圍者參加資格復審所需各項材料的原件、復印件等材料。委托辦理資格復審過程中可能出現的資料遺失、資料不全未能通過資格復審等后果,由入圍者本人承擔。
鎮江新區社會發展局
2023年2月15日
附件:
承諾書
本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畢業于______________ (大學)。本人承諾自畢業起至報名時未落實工作單位(或參加基層服務項目,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符合招聘公告相關規定。此次以2023年畢業生身份報名參加鎮江新區教育系統2022年第二批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所填報、提交和現場出示的所有信息(證明)均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并自愿承擔因不實承諾應承擔的相關責任、接受相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