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安工作需要,無錫市公安局新吳分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一)文員5人(崗位:治安大隊1人,出入境管理大隊3人,政治處1人)
治安大隊崗位要求:男女不限,40周歲以下,大專以上學歷(全日制),能熟練使用掌握word、excel等辦公軟件操作,有良好的語言交流溝通能力,有基礎軟件編程工作經驗優先。
出入境管理大隊崗位要求:男女不限,35周歲以下,大專以上學歷,能熟練使用掌握word、excel等辦公軟件操作,具備較好交流溝通能力,有公安工作經驗、外語口語能力者可適當放寬條件。
政治處崗位要求:男女不限,35周歲以下,大專以上學歷(全日制),能熟練使用掌握word、excel等辦公軟件操作,有良好的語言交流溝通能力。醫療護理專業或相應工作經歷者可優先考慮。
(二)巡特警大隊8人(崗位:防爆工作+文職)
防爆工作崗位要求:男性,35周歲以下,大專及以上學歷,裸眼視力4.8以上。能自覺接受集中住宿等軍事化管理,有吃苦精神。有a2以上汽車駕駛證、退伍復員軍人或者有相應工作經驗者,學歷、年齡可適當放寬條件。
文職崗位要求:男女不限,35周歲以下,大專以上學歷,能熟練使用掌握word、excel等辦公軟件操作,具備較好交流溝通能力,有公安工作經驗可優先考慮。
二、招聘條件及要求
(一)招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2、自愿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具有較強的吃苦耐勞和忠誠奉獻精神,保守工作秘密;
3、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因違法犯罪曾受過刑事處罰的;
2、因違法違紀曾受過勞動教養、收容教養或受到警告以上治安行政處罰的,有參加邪教組織等不良行為被公安機關查實的;
3、有違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參加法輪功等邪教組織或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被判處刑罰的;
5、曾被公安機關辭退或與公安機關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
6、與原用工單位無法解除勞動合同關系或存在勞動糾紛的;
7、其他公安機關認為不宜錄用的。
三、報名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
網絡報名:點擊文末下載報名表并填寫完整,并連同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信網認證電子注冊表、報考條件中要求的相關從業資格、技術等級證書等材料上傳至附件后發送至郵箱:。郵件主題請注明應聘單位及崗位。享受具有相關工作經歷而放寬招錄條件的,還需要提供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材料。
報名截止日期:2019年12月2日下午16:00前。
(二)報名時,須按照本簡章公布的招考崗位、條件和要求,如實填寫《無錫市公安局新吳分局招聘編外人員登記表》。招考單位對應聘信息進行審核,凡具有不宜錄用情形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名資格及聘用資格。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
(三)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履行招聘崗位所必備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有考評小組現場進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從高分到低分按擬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并組織體檢。
(五)考察。用人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主要內容是:現實表現、工作實績及報考資格的復審等。
(六)錄用。根據應聘者面試成績、體檢情況和考察情況,采取擇優錄用方式,由無錫市公安局新吳分局審議后委托管理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并進行管理。
(七)待遇:68960元/年(含單位及個人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