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人才招公告核〔2024〕3號
為更好地選拔優秀人才,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人員結構,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文件要求,經研究決定,灌南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赴高校公開招聘編制內衛生專業技術人員33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具體崗位及各崗位招聘條件等詳見《灌南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赴高校公開招聘編制內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秿徫槐怼房稍诠嗄峡h人民政府網(http://www.guannan.gov.cn)查詢、下載。
八、公示
根據考試、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灌南縣人民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招聘考試成績、排名等。
因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擬聘用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擬聘用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由灌南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報灌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如遞補,在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遇同分,處理方式同上)。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招聘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或者本部門的資格。
九、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由招聘單位按規定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備案后不再進行遞補。
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沒有報到或未能辦理聘用手續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不含規培期)。
十、招聘工作紀律
(一)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考察、體檢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二)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十一、監督和舉報
灌南縣紀委監委派駐第二紀檢監察組對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18-83696905。
灌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受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舉報,舉報電話:0518-83968833。
十二、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灌南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
附件1:灌南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赴高校公開招聘編制內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表.xlsx
附件2: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doc
附件3:灌南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赴高校公開招聘編制內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doc
灌南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