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遵循“公開、平等、擇優”的原則,太倉市浮橋供銷合作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名。現將招聘事項公布如下: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無違法犯罪記錄;
3.誠實守信、勤奮踏實、愛崗敬業、吃苦耐勞;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崗位要求
1.性別:不限男女;
2.戶籍:太倉戶籍;
3.工作經歷:具有3年以上工作經歷;
4.學歷:大專及以上;
5.專業:不限專業;
6.工作內容:綜合性工作;
7.年齡:適合35周歲以下;
8.其他:(1)浮橋鎮本地戶籍者優先;(2)太倉戶籍退役軍人、黨員優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現役軍人;
2.被辭退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國有(集體)企業身份的工作人員;
3.現為太倉市供銷社系統在崗職工;
4.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人員;
5.征信存在相關問題的人員;
6.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曾被判處刑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市另有規定不得錄用為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報名程序及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報名、公平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按下列程序進行:
1.報名時間: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25日15:00
2.報名郵箱:waljy310114@163.com
3.報名需上傳材料:
(1)身份證;
(2)戶口本(非太倉戶籍太倉市常住居民可以提供1年以上太倉社保繳費清單或暫住證);
(3)學歷證書;
(4)個人正面免冠照;
(5)崗位報名表(詳見附件1);
(6)其他(選傳,符合公益性崗位要求的請將相關材料提報)。
4.報名后請應聘人員確保通訊暢通,未通過資格預審的應聘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試及錄用
1.開考比例:招聘崗位人數與通過資格預審人數按不低于1:3比例開考。若不滿開考比例則崗位取消。
2.資格預審:對照報名資格條件進行初審。符合要求的報名者,可進入下一個招聘程序。
3.考核方式:筆試+面試。
4.筆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照招聘崗位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滿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資格復審:對進入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報名者應提供報名要求所需的證件資料原件及復印件。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放棄或復審不合格造成缺額時,可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分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6.面試: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錄用。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7.綜合考核成績計算方法為:以面試成績為主,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只作為確定進入面試人選的依據。
8.政審、體檢:根據考試成績按照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對象。因體檢不合格等出現缺額時,可在應聘同一職位的報名者中,按綜合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
9.公示:政審及體檢結束后對擬錄用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如公示不合格,可在應聘同一職位的報名者中,按綜合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待遇及管理
1.新錄用人員試用期為2個月,經試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錄用;考核不合格的,或存在不宜擔任招聘崗位的現象,取消其錄用資格,解除勞動合同。被錄用的人員,如與原單位發生人事(勞動)爭議等事項,均由本人負責解決。
2.新錄用人員如在試用期內辭職或存在不宜擔任招聘崗位的現象、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應聘同一職位的報名者中,按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工資待遇:參照基層供銷合作社新進人員工資待遇執行。
六、其他
1.報考人員應對所提供報名信息及證明材料等的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負責。采取弄虛作假等不正當手段的,一經發現即刻取消考試、錄用資格,有必要時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由此引起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全部責任。
2.報名招考過程中,請應聘人員保持通訊暢通,相關通知的友情提示也將以短信的形式發送。請應聘人員同時關注短信信息。未通過資格預審的應聘人員不另行聯系、通知。
3.本招聘簡章由太倉市浮橋供銷合作社負責解釋。
用人單位聯系電話:0512-53701330(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監督電話:0512-53529334
網上報名咨詢電話:13776175800杜女士(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