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編外)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無違法犯罪記錄,且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89年9月22日至2007年9月26日期間出生);持有B1及以上駕照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即1984年9月22日至2007年9月26日期間出生)。
4.考試實行誠信報考,應聘人員如違反張家港市公益性崗位招錄考試相關規定,將列入誠信報考檔案。
5.戶籍不限。
6.具備《崗位簡介》中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駕照資格須于2023年9月26日前取得,工作經歷的截止日期為2025年9月26日。
7.學歷指在報名截止前已取得的具有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含普通高校、自學考試、成人高校、電大等,國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證,軍隊服役期間取得的軍隊院校學歷)。
8.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學生;
(2)在國家規定服務期內的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3)被辭退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身份的工作人員;
(4)在國家法定考試或在本市公益性崗位(編外)人員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人員;
(5)正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7)參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規定要求回避的崗位;
(8)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以及其他不宜從事本單位工作的情形;
(9)現還在本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合同期內公益性崗位(編外)人員,單位不同意報考的。
三、招聘程序
(一)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核
1.現場報名時間: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9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超出規定時間不接受報名。
2.報名地點:張家港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辦公室(楊舍鎮職中路116號公共衛生中心701辦公室)。
3.資格審核需提供材料:
(1)應聘人員登錄張家港人才網(https://www.zjgrc.com/)下載并填寫《報名資格審核登記表》、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畢業證書、駕駛證、近期白底免冠一寸彩照2張、考生誠信報考承諾書。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還須提供勞動合同或社保繳費清單等證明材料。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2)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4.報名者須對照本《公告》規定的招聘崗位和招聘條件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報名者凡有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報考的,一經查實,隨時取消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責任由報名者自負并列入考生誠信報考檔案。
5.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核減招聘計劃,直
至取消該崗位,核減及取消崗位情況將另行公告。
(二)考試
采用筆試、技能操作考試和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形式,內容為綜合知識。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50分。在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員5倍的比例確定參加技能操作考試人員,不足1:5比例的,按照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確定進入技能操作考試人選。
2.技能操作考試。內容為汽車入庫、汽車駕駛、應急應變等操作。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在筆試分數和技能操作考試分數均達到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和技能操作考試成績的合計分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員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不足1:3比例的,按照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3.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保留小數點后二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計算總成績。
4.成績計算。按筆試成績的30%、技能操作考試成績的30%和面試成績4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總成績相同的,取筆試成績高者,再相同的取技能操作考試成績高者,再相同則組織加試),進入體檢環節的考生,發放體檢通知。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對體檢合格者,統一進行考察(政審)。
5.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后在張家港人才網上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
(三)體檢與考察(政審)
1.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具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處理)。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錄用。
2.招聘單位對通過考試并且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考察(政審)和資格條件復查。考察(政審)標準參照蘇州市公務員招錄考察相關要求進行;考察(政審)不合格人員,招聘單位應將不合格理由書面通知應聘人員。
3.考察(政審)期間,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按規定程序取消其聘用資格。
4.面試后,因應聘人員體檢、考察(政審)不合格或主動放棄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由招聘單位研究確定是否遞補。如遞補的,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經市人社局備案后,不再遞補。
5.在招聘各環節中,應聘人員應保持通訊暢通,切勿變更報名登記的電話號碼。以電話等方式通知應聘人員補充材料、遞補、復檢、報到等,在規定的時限內未到達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公示和聘用
1.從考試成績、體檢、考察(政審)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在張家港人才網、張家港衛生人才網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期限為7個工作日。如有舉報,要求舉報者署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及有效聯系方式。
2.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單位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3.報考者一旦被錄用,須按《錄用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及時報到,簽訂勞動合同。如與其他單位發生人事(勞動)爭議等事項,均由本人負責協商解決。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錄用或簽約相關手續的,取消其錄用資格。新錄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錄用;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4.聘用人員相關待遇參照市同類公益崗位人員標準執行。
五、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須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招聘紀律,嚴格秉公辦事,不得弄虛作假,循私舞弊,一經發現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則取消招聘資格。整個招錄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特設置監督舉報電話:0512-58281338。
六、本公告由張家港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12-58222502。
張家港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