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太倉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2名。現將招聘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則
(二)資格審查及考試
1.開考比例:招聘崗位人數與通過資格預審人數按不低于1:2比例開考。不滿比例的崗位相應減少崗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崗位。
2.資格預審:對照報名資格條件進行初審。符合要求的報名者,可進入下一個招聘程序。
3.考核方式:綜合考核(筆試+面試)。本期招聘崗位數與通過資格預審人數比例不超過1:10的,取消筆試環節,通過資格預審人員直接進入面試環節。
4.筆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照招聘崗位人數與面試人數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滿1:5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筆試成績不計入下一輪成績,只作為確定進入面試人選的依據。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資格復審:對進入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報名者應提供所有網上報名要求上傳的證件資料原件及復印件。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放棄或復審不合格造成缺額時,可在報考同一職位的筆試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6.面試:成立面試評委小組,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素質。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錄用。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和考察
1.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參照相應標準進行。
2.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
3.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動放棄等出現缺額時,可在應聘同一職位的報名者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錄用及待遇
1.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錄取人員名單,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如公示不合格,可在應聘同一職位的報名者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新錄用人員經試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錄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錄用資格,解除勞動合同。被錄用的人員,如與原單位發生人事(勞動)爭議等事項,均由本人負責解決。
3.新錄用人員如在試用期內辭職或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應聘同一職位的報名者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4.工資待遇:按照太倉市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工資待遇執行。
六、其他
用人單位聯系電話:
網上報名咨詢電話:(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
本招聘簡章由太倉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負責解釋。
附件:報名表
面試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