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有關精神及《連云港市海州區教育局所屬學校2025年公開招聘編制內高層次人才公告》有關規定,現就連云港市海州區教育局所屬學校2025年公開招聘編制內高層次人才資格復審工作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人員范圍
網絡報名成功人員。
二、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1.資格復審時間:2025年9月13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30
2.資格復審地點:連云港市新浦中學(海州區隴中路1號)行健樓二樓
三、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請仔細閱知)
1.本人身份證。
2.學歷學位證書:普通高校2025年畢業生已取得畢業證書的須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須提供就讀院校蓋章的《就業推薦表》;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的畢業生須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留學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國內畢業生還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打印的帶二維碼的學歷證明)。
3.《2025年畢業生身份承諾書》(附件)。
4.畢業后從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應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就讀院校蓋章)或未參加社會保險證明;曾經有工作單位但在報名前已經解除勞動關系的人員,應提供2025年8月18日以前最后一個工作單位的離職證明或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如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的,應提供最近半年的社會保險繳費記錄。
5.三支一扶計劃、農村教師特崗計劃、西部計劃、鄉村振興計劃(含原蘇北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的志愿者及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6.與應聘崗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7.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明材料。
上述證件和證明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資格復審無異議者,原件當場退還應聘人員。
三、其他事項
1.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提供所需的各類證明材料原件。對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的崗位條件、未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不能提供有效證件、弄虛作假的,取消初試、面試資格。
2.應聘人員本人現場復審確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復審,受委托人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持應聘人員授權委托書,同時提供受委托人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進入資格復審范圍內的應聘人員,請保持報名時填報的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通知相關安排。
4.對資格復審合格的應聘人員,發放《連云港市海州區教育局所屬學校2025年公開招聘編制內高層次人才初試面試事項友情提醒》。
5.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在海州區人民政府網公布。
連云港市海州區教育局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