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職位
計劃招聘司法輔助人員7人,司法警察警務輔助人員1人,具體職位及人數見附件。
二、招聘對象及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
3、具備本招錄公告崗位要求的學歷條件;
4、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與本人有公務員法、法官法規定的回避關系的職位;
5、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和心理條件;
6、具有無錫戶籍或居住證,在本市具有穩定住所。
7、以下情形不得招聘:
(1)曾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行政拘留的;
(2)曾被開除黨籍、團籍、學籍、軍籍,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未滿五年的;
(3)受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等處分,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4)嚴重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與原用工單位無法解除勞動合同關系或存在勞動糾紛的;
(7)招聘過程中隱瞞個人重要信息,弄虛作假的;
(8)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從事有償法律服務的;
(9)其他不適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崗位要求
(一)報考司法輔助人員崗
1、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18周歲以上;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報名者需于報名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
3、具備計算機速錄技能(聽打80字/分鐘,準確率90%以上)。
(二)報考司法警察警務輔助人員崗
1、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83年3月31日以后出生),18周歲以上(限女性);
2、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報名者需于報名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
3、具備體能測試所要求的相關身體條件(雙眼裸視1.0,女1.65米以上);
4、退伍軍人和警校畢業生優先。
四、崗位職責
(一)司法輔助人員崗
在法官指導下進行收案的審查與登記工作、法院調查、財產保全、證據保全,庭審準備及記錄、裁判文書送達及案件的移送,訴訟材料、文書的收發、掃描、案卷裝訂與歸檔,司法統計、法律文書的打印、校對,法官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司法警察警務輔助人員崗
法院安保、值庭、押解及其他與審執業務相關的綜合保障和輔助性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司法輔助人員崗
1、公開報名。凡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采取電子郵箱報名形式進行公開報名(具體要求詳見報名方式)。
2、資格審查。根據招聘規定的條件,對報名者提供的資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
3、計算機速錄技能測試。測試成績需達到要求的標準(聽打80字/分鐘,準確率90%以上)的方可參加面試。技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筆試。主要測試思想政治、基本法律法規相關知識。筆試滿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達不到合格線者直接淘汰。筆試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面試。按技能測試及筆試成績的綜合排名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錄數1:2的比例(如人數不足,則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確定取得面試資格人員,末位出現同分情況的,則全部進入下一環節名單。面試主要測試履行招聘崗位所必備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進入面試階段的應聘者在規定時間內,對指定的內容獨立思考并現場論述。由面試考官現場評分,統一公示。面試(在職人員參加面試前需提供單位同意辦理辭職手續證明)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6、總成績組成=技能測試*30%+筆試*30%+面試*40%。
(二)司法警察警務輔助人員崗
1、公開報名。凡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采取電子郵箱報名形式進行公開報名(具體要求詳見報名方式)。
2、資格審查。根據招聘規定的條件,對報名者提供的資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
3、體能測試??忌ㄟ^資格初審后需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參考《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訓練大綱》基本體能評分標準相應年齡段規定的及格標準進行(詳見附件)。
測評項目包括,女警:仰臥起坐、4*10往返跑、800米、立定跳遠。體能測試合格者方能進入下一步招錄程序。測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4、面試。面試主要測試履行招聘崗位所必備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進入面試階段的應聘者在規定時間內,對指定的內容獨立思考并現場論述。由面試考官現場評分,統一公示。面試(在職人員參加面試前需提供單位同意辦理辭職手續證明)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額外加分項??忌低宋檐娙嘶蚓.厴I生加0.5分。
6、總成績組成=面試+加分項。
六、體檢、政審、公示
根據考生各階段折算成績,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崗位需求數1:1確定擬入圍名單,并確定體檢和考察(政審)人選。體檢按規定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不合格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執行。體檢及復檢費用由報考者自行承擔,自行前往指定三甲醫院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法院會同公安機關等單位進行政審。因體檢、考察(政審)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聘用及待遇
根據應聘者成績、體檢情況、考察情況,采取擇優錄用方式。對擬錄用人員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新錄用人員在接到錄用通知后,應在規定時間內辦妥相關手續,因個人原因導致在規定截止日期前未辦理錄取手續的,取消錄用資格。
因下列情況導致招錄崗位缺額的,可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①招聘人員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②應屆畢業生逾期或未取得畢業證書的;
③擬錄用人員明確表示放棄聘用的;
④擬錄用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⑤其他情況。
新錄用人員應服從崗位分管部門統一安排,與指定的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享受已在職同類人員的薪資待遇。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勞動關系。工作地點派駐至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法院。
八、報名方式
1、報名方式:此次招聘僅接受電子郵箱報名。應聘者在 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法院 微信公眾號推送本文末尾下載報名表。將填寫好的報名表及下列材料的電子版或掃描件以壓縮包形式發送至電子郵箱:wxbhfyzzb@163.com(郵件名稱:應聘崗位+本人姓名)。
2、報名時間:本次招聘報名和材料上傳時間為2024年3月14日9:00至2024年3月20日17∶00,節假日正常報名,逾期不再受理。
3、報名必須上傳的材料:
(1)報名登記表(Word版,插入電子照片,注明聯系方式);
(2)本人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居住證原件 (以圖片形式上傳);
(3)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資格證書(如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原件(以圖片形式上傳);
(4)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xlcx)《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電子照片(含二維碼,以圖片形式上傳);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電子照片(以圖片形式上傳)。
(5)應聘者如系退伍軍人/警校畢業生,請上傳相應證明材料(以圖片形式上傳)。
4、開考比例:招錄崗位不設置開考比例,只設置進入面試比例(如人數不足,則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
5、報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證件必須真實有效。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與擬聘用職位所要求的范圍、對象和資格條件等不符或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與聘用資格。獲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須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6、應聘人員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報名時預留的通訊號碼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負責。
九、信息發布
1、相關公告信息通過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法院官網(http://bh.wxfy.gov.cn/index.shtml)查詢。
2、本公告內容由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十、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錄工作,貫徹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的原則,為嚴肅招考紀律,嚴格秉公辦事,接受監督,特公布監督舉報電話:0510-82211626,濱湖區法院咨詢電話:0510-82211597、0510-82211622、0510-81170987。
▼附件一: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