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6-03-27 09:07:31 關注:72次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和學院發展需要,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導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是1999年8月經省政府批準,2004年11月被教育部確認的一所綜合性全日制本科獨立學院。2010年被授予“全國先進獨立學院”稱號,2013年被評為全國校園環境滿意度50強高校。2014年5月,省政府批復同意浙江師范大學與蘭溪市政府全面合作共建行知學院。2017年10月,行知學院蘭溪校區正式啟用,學院發展翻開新篇章。連續十年進入武書連中國高水平獨立學院序列前十。學院坐落于素有“三江之匯,七省通衢”和“小上海”之美譽的蘭溪市,占地800畝。
學院擁有商學院、法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文學院、設計學院、理學院、工學院和公共基礎學院等8個教學單位,涉及經濟學、法學、文學、理學、工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等8個學科門類29個在招本科專業,重點打造5大應用型學科專業集群,探索實踐6個優勢專業跨學科復合培養。產業經濟學、化學和生物學3個學科與浙江師范大學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積極培育建設機械、資源與環境、生物與醫藥、材料與化工、國際商務、藝術等專業碩士學位點6個,力爭碩士學位授予單位立項建設。擁有浙江省一流學科2個(網絡空間安全、生態學),省級一流專業建設點5個(網絡空間安全、漢語言文學、應用化學、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生物技術),省級重點建設專業1個(應用化學),省級特色專業4個(旅游管理、工商管理、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浙江省首個本科招生的特色專業1個(網絡空間安全),入選校友會中國一流應用型專業5★2個(應用化學、網絡空間安全)。
二、招聘崗位、條件及待遇
(一)需求計劃
本批次招聘3個崗位共9人。崗位名稱、招聘人數及具體要求見下表(附件1)。
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 2026 年招聘輔導員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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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崗位代碼 |
崗位名稱 |
人數 |
年齡上限 |
專業要求(二級學科) |
學歷/學位 |
其它條件 |
|
1 |
xz-2026-01 |
輔導員1 |
4 |
30周歲 |
不限 |
碩研/碩士 |
1.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 2.本科或研究生期間有擔任主要學生干部滿一年的經歷(指曾任班長、團支書、黨支部書記、校級社團主要負責人或校院學生會、研究生會、社團聯合會及其他校級學生組織副部長及以上職務)。 3.具有較強的文字寫作功底和計算機操作能力,能熟練使用常用辦公軟件。 4.熱愛高校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強烈的事業心、高度的責任感與嚴謹的工作態度,有全局觀念和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較好的團隊協作精神和服務意識,綜合素質良好,身心健康。 5.有高校學生工作經歷者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 6.因入住學生公寓需要,限男性。 |
|
2 |
xz-2026-02 |
輔導員2 |
4 |
30周歲 |
不限 |
碩研/碩士 |
1.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 2.本科或研究生期間有擔任主要學生干部滿一年的經歷(指曾任班長、團支書、黨支部書記、校級社團主要負責人或校院學生會、研究生會、社團聯合會及其他校級學生組織副部長及以上職務)。 3.具有較強的文字寫作功底和計算機操作能力,能熟練使用常用辦公軟件。 4.熱愛高校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強烈的事業心、高度的責任感與嚴謹的工作態度,有全局觀念和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較好的團隊協作精神和服務意識,綜合素質良好,身心健康。 5.有高校學生工作經歷者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 6.因入住學生公寓需要,限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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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xz-2026-03 |
輔導員3 |
1 |
30周歲 |
心理學一級 學科相關專 業或精神病 與精神衛生 學專業 |
碩研/碩士 |
1.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 2.本科或研究生期間有擔任學生干部的經歷。 3.具有較強的文字寫作功底和計算機操作能力,能熟練使用常用辦公軟件。 4.熱愛高校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強烈的事業心,高度的責任感與嚴謹的工作態度,有全局觀念和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較好的團隊協作精神和服務意識,綜合素質良好,身心健康。 5.有高校學生工作經歷者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 6.有高校學生心理咨詢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 7.要求入住學生公寓。 |
條件說明:
1.年齡。30周歲以下專指
2.專業。主要參考教育部發布的普通教育專業目錄,并結合招聘崗位用人實際進行綜合認定。專業名稱不一致,但所學方向相同或相近的,一般可接受應聘,并以招聘單位審核意見為準。
3.工作經歷。以報名截止前可累計至月份的實際工作經歷為準,并主要根據與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及社保繳費記錄認定。
4.學歷/學位。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按其預期畢業時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認定,其他人員以報名截止前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為準。
5.職稱/職業資格。一般以報名截止前可出具、符合有關政策規范要求的相應證書為準。
(二)招聘對象
崗位招聘對象范圍不限,凡符合崗位報名條件者均可應聘。
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和留學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時限要求為
(三)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
2.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條件;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與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定應當規避的情形;
5.能在崗位用人時限內及時入職(要求在2026年8月底前入職)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對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考察標準認定。本次招聘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的辦法進行。
對身體條件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體檢標準,委托指定的體檢機構認定。本次招聘將采用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四)崗位待遇
招聘崗位為聘用合同制身份,實行聘用合同管理,薪酬結構和福利待遇基本參照學院同崗級的事業在編人員(有明確規定的除外)。
學院提供80-120平方房源,按成本價購買,完成規定的服務期要求可完全擁有住房產權。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網上報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取郵箱報名的方式進行,不接受其他形式報名。不收取報名費。
報名時間:應聘人員于公告之日起至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并在報名表中明確所應聘的崗位,否則將不能通過資格審查。在通過資格審查后,不得變更申報崗位,請報名者考慮成熟后填報。
報名材料投送成功與否,以是否收到專用郵箱(rsb@zjnu.cn)的“自動回復”為準。應聘人員應妥善保存專用郵箱(rsb@zjnu.cn)的自動回復郵件,作為已報名的憑證。
2.資格初審
應聘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后,招聘單位將根據其選定的崗位進行資格初審。
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原則上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不到規定比例的,將由黨政聯席會研究討論決定是否核減或取消相應崗位招聘計劃。
資格初審結果將通過應聘人員的報名專用郵箱同步向應聘人員反饋,招考單位不再另行通知。若未收到郵件回復,請與招考單位及時聯系確認。
3.資格確認
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請于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并按筆試40%、面試60%比例計入總成績,若總成績相同,面試成績高者優先入圍。
1.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筆試時間初定于
筆試內容:重點考查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筆試不指定具體參考書籍或資料,考試時間為2小時。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5的比例確定崗位入圍面試人員。實際參加筆試人數不足該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入圍人員。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在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網站公布。
2.心理測試
心理測試安排在筆試之后,運用標準測量表測試。測評結果不計入總成績,心理測評結論為不合格的,不入圍面試。具體測試地點和安排在筆試之后發布,請特別關注。
3.資格復審
面試前須進行資格復審。入圍面試人員需準備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原件(符合條件但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可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或《就業協議書》原件);準備招聘條件涉及的其他證明材料(如中共黨員、主要學生干部等所需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參加現場資格復審。證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證明材料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
本人未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考試。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未參加資格復審而空缺的崗位不再安排遞補。
4.面試
面試時間:
面試內容主要考查應聘者對崗位的認知程度、勝任力和綜合素質等。面試合格分數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三)體檢、考察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各崗位總成績從高到低,按1:1比例確定各崗位入圍體檢、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同,面試成績高者優先入圍。
體檢工作參考公務員錄用體檢辦法進行。考察工作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相關辦法進行。
(四)公示和聘用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察中出現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者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實的,一經查證,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已入職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情節嚴重的,按照有關規定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招聘有關信息將在指定網站公布: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網站/師資隊伍/人才招聘/通知公示欄目。招聘過程相關信息(資格審查、筆試、面試結果及有關工作安排通知、遞補信息等)一般僅在招聘單位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應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三)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監督機構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監督電話:0579-82291187(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紀委辦公室)
(四)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人事部)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0579-82298536(
學院地址:浙江省蘭溪市迎賓大道3388號
郵編:321100
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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