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選拔優秀人才,充實衛生健康單位人才隊伍,優化人員結構,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精神,海安市部分衛生健康事業單位2026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單位、崗位、對象、人數、專業、學歷及要求等具體信息,詳見《海安市部分衛生健康事業單位202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崗位簡介表》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海安市人民政府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頁及衛生健康委員會網頁公告。
二、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四)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五)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年齡在18周歲以上,38周歲以下(1987年3月10日至2008年3月16日之間出生);應聘中級專業技術崗位以及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應聘,放寬至1982年3月10日以后出生;應聘副高級專業技術崗位放寬至1980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七)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1.資格條件中的2026年畢業生,指在2026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報名時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6年8月31日,2026年畢業的博士研究生,取得學歷和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6年12月31日。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學位認證的人員,如報名時無工作單位,可應聘面向2026年畢業生崗位,聘用后有關事項按國家規定辦理。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6年畢業生崗位。尚在服務期內的,取得相關證書(證明)時間可放寬至2026年8月31日。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6年畢業生崗位。
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醫學教育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34號)第16條規定,面向社會招收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培訓對象,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的,在招聘中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對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在人員招聘中與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其中住培合格證書中的培訓專業原則上應當與招聘崗位的專業或類別要求相一致)(以下簡稱兩個同等對待對象)。
2.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條件,其中專業條件參照《江蘇省202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專業條件中還包括部分未列入專業參考目錄但確有高等學校開設且有事業單位需要的專業。專業參考目錄和招聘條件中都未列出的專業、留學人員的畢業專業,由海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根據招聘公告中明確的專業條件、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課程、研究方向等認定是否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專業名稱已經調整的專業,如調整前或調整后的專業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畢業院校以書面形式證明調整前后的專業為同一專業或專業課程基本一致,視為符合專業要求。應聘人員須具有相應學歷證書。學歷學位應是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海外留學回國畢業生還須具有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且學歷證書上的畢業專業或《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專業須與應聘專業相一致。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分別按中專、大專、本科學歷應聘相應崗位。技能條件指崗位要求具備的專業技術資格及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3.資格條件中有工作經歷時間要求的,是指截至2026年2月的累計工作經歷(按月計算)。
4.若《崗位簡介表》中要求取得執業醫師資格、通過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相應時間要求如下:(1)2026年應屆畢業的國內普通高校畢業生,日期可放寬至2026年8月31日;(2)兩個同等對待對象報名時須已取得執業資格,通過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時間可放寬至2026年8月31日。
5.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6.根據《關于開展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的通知》(蘇衛科教〔2015〕21號)等文件精神,崗位代碼28-33的崗位只接受按期畢業的海安市戶籍2026年省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畢業生(以下簡稱定向生)報名。
(八)不得報考情形: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6屆畢業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國(境)外留學畢業但截至報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
4.依照《事業單位人員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
5.2026年9月16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經公開招聘被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聘用且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6.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國家、江蘇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工作的人員。
三、報名安排
本次公開招聘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進行。
(一)報名
1.報名網址:海安市人民政府網衛生健康委員會網頁。
2.報名、照片上傳、信息修改及補充時間:2026年3月10日09:00~3月16日16:00。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電子證件照片,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二)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時間:2026年3月10日09:00~3月17日16:00。
海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資格初審,依據應聘人員通過報名系統提交的報名信息資料,對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對應聘人員填報的信息有疑義的,注明缺失或需補充的內容,并要求應聘人員完善補充,也可要求應聘人員提交有關佐證材料。
初審意見在應聘人員報名成功后24小時內反饋(法定節假日往后順延)。如應聘人員對初審意見有異議,向海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陳述申辯,聯系電話:0513-81812820、88813710(海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人事科)。
2.陳述申辯:2026年3月10日09:00~3月17日17:00(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3.對初審異議的處理:2026年3月10日09:00~3月17日17:30。
因未及時查詢資格初審意見或對資格初審意見未陳述申辯者,視為知悉并認可資格初審意見。
(三)繳費確認
報考崗位08-11、17-33通過初審的應聘人員須網上繳納筆試考務費100元。繳費確認時間為2026年3月10日09:00~3月17日18:00。通過初審并且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繳費成功后,除應聘崗位被取消外,不退還報名費。
報考崗位01-07、12-16的應聘人員通過初審,即為報名成功。
未按時在網上上傳照片、確認報名資格、繳納筆試考務費的,視為報名無效,逾期不再提供報名服務。
(四)招聘崗位變更
報名結束后,報名成功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達到規定比例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則相應核減該崗位的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核減或取消崗位情況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海安市人民政府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頁及衛生健康委員會網頁公告。
報名結束后,招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可通過報名系統改報符合本公告招聘條件的其他崗位,改報名時間:2026年3月18日09︰00~11︰30。應聘人員需保持聯系方式暢通,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逾期未改報或改報不成功的,統一辦理退費手續。
(五)筆試準考證打印
筆試準考證打印通過報名系統進行。崗位08-11、17-33報名成功人員,請于2026年3月19日09:00~3月21日08:00登錄網上報名系統下載并打印準考證,逾期責任自負。請妥善保管準考證,在筆試、資格復審等環節均需使用。
(六)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仔細閱讀網上報名誠信協議,并按崗位要求和系統提示,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提交報名材料。
2.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資格初審通過后或報名時間截止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不能改報其他崗位。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應聘人員須誠信應聘,不弄虛作假、不違規違紀,須對照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所填專業需與畢業證書(學歷學位認證書、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上專業完全一致,否則按虛假填報處理。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凡有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行為者,一經查實,將根據有關規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考試成績、聘用資格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除本方案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
四、招聘辦法
招聘由筆試、資格復審、面試組成。由海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實施,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督指導。
(一)筆試
1.參加筆試對象:報考01-07、12-16崗位(研究生崗位)的考生無筆試;報考08-11、17-33崗位的考生須參加筆試。
2.筆試方式和內容:筆試采取閉卷方式,內容為學科專業知識。考試不指定大綱、教材及輔導用書。
3.筆試時間和地點:2026年3月21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4.報名成功的應聘人員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
5.筆試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分數線。
6.筆試成績查詢: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網衛生健康委員會網頁報名系統憑應聘人員報名時注冊的身份證號和密碼查詢。
(二)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對象:
(1)報考01-07、12-16崗位(研究生崗位)的考生,在初審通過后直接進入資格復審。
(2)定向生崗位的考生,筆試成績合格的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3)除研究生及定向生崗位外,其他崗位的考生,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的3倍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末位同分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下同),不足3倍的,按實確定。
2.資格復審時間、地點等具體事宜于筆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網海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頁進行公告。
3.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應攜帶報名相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逾期不參加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面試資格。資格復審時本人不能到現場的,可委托他人代為現場資格復審。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資格復審材料外,還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委托人的委托書原件(須由委托人本人手寫簽名)。
4.資格復審材料:
(1)《海安市部分衛生健康事業單位202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表》(報名系統打印)。
(2)本人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寸照片1張。
(3)《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2026年畢業生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4)以2026年畢業生身份報考的非應屆畢業生,參加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另需提供國家或省項目管理辦公室制發的志愿服務證、所服務縣(市、區)項目管理辦公室證明或《志愿者服務鑒定書》,2024年和2025年國內普通高校畢業生和國(境)外留學畢業生需現場簽訂報名時無工作單位承諾書,如畢業后從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還需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如畢業后已落實工作單位但在報名時無工作單位的,還需提供個人社保繳納證明(時間為畢業后至報名時)、本人實際報名前的離職證明。
(5)已取得的中專及以上各學段的畢業證書、學士及以上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學信網查驗的大專及以上各學段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交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執業資格證書、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明、專業技術證書、畢業院校出具的專業方向證明(有專業方向要求的研究生崗位)等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8)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原件。
(9)在海安市公立醫療衛生單位和改制后鄉鎮民營醫院工作的現在職人員,須出具主要負責人簽字、單位簽章的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5.海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資格復審。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應當場向負責資格復審的海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陳述申辯。
6.資格復審遞補。在資格復審過程中如因應聘人員主動放棄、填報信息與真實情況不一致、不符合報考條件等原因導致缺額的,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末位同分的一并遞補)復審人員。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以及其他筆試成績排名靠前的應聘人員在筆試成績公布后,須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7.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當場領取《面試通知書》,繳納面試考務費100元。
8.通過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網衛生健康委員會網頁公布。
(三)面試
1.面試對象:資格復審合格人員。
2.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面試人員攜帶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到指定考點參加面試,遲到者視為棄考。
3.面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專業水平、業務能力和崗位匹配性等。
4.面試成績:面試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四)總成績計算
1.報考研究生崗位的考生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
2.其他崗位按筆試和面試成績各50%計算總成績(小數點后保留二位,尾數四舍五入)。
五、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1.體檢人員確定。從面試合格者中,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招聘人員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的,報考研究生崗位的考生,通過加試確定,以加試成績高者在前;其他崗位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在前,如考試總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的,通過加試確定,以加試成績高者在前。下同)。
考試總成績、是否進入體檢等信息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網衛生健康委員會網頁報名系統中憑應聘人員報名時注冊的身份證號和密碼查詢。
2.體檢由海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體檢費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時間、地點等另行通知,體檢項目、標準參照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人員如有嚴重酗酒、精神病史或濫用精神類藥物史等情形的,應在體檢表中填報并告知體檢醫生,如隱瞞不報,一經發現,不予錄取或解除人事聘用關系。
(二)考察
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海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和招聘單位組織實施。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有關要求組織實施。根據任職要求和崗位條件,重點考察其思想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及核實應聘人員報考資格條件及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準確性等。
六、公示、現場選擇單位、備案
(一)公示
海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由海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審核后報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海安市人民政府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頁及衛生健康委員會網頁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代碼、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現工作單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二)現場選擇單位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在公示結束后,由海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部分崗位(同一崗位有兩個及以上招聘單位)考生,現場選擇聘用單位(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按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選擇聘用單位,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在前。未按時到現場或在現場未在規定時間內選擇聘用單位者,視作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三)備案聘用
1.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招聘單位按照規定程序報送相關材料,經海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審核后,報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招聘單位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2026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在公示結束后,由招聘單位在2026年9月底前辦結聘用手續(2026年博士研究生取得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時間可放寬至2026年12月31日,聘用手續在其畢業后30日內辦結);其余人員在公示結束后一個月內辦結。在規定時間內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未辦結聘用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2.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5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5年(含試用期)。
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初次就業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報考實行執業準入資格制度崗位的人員,連續兩年內未能取得相應執業或技術資格、不能正式聘用到專業技術崗位,及時解除聘用合同。
3.在規定的時限內辦理聘用手續時,擬聘用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1)未按時辦結聘用手續。無工作單位的人員不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有工作單位的人員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不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供與原單位解除關系證明。
(2)2026年畢業生不能按期取得學歷或學位證書及崗位條件明確要求的資格材料。
(3)應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實際招聘要求或弄虛作假。
4.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2個月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我市衛生健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資格。
5.按照《定向就業協議書》和有關政策規定,應聘28-33崗位的定向生,須在我市基層醫療衛生單位服務滿6年,未進編的定向生在服務期內,只可參加海安市區鎮衛生院的公開招聘,未達最低服務年限或發生其他違約行為的,由考生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七、遞補
在體檢、考察、公示和辦理聘用過程中,因下列情形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空缺時,由海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書面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報送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備案。如遞補,按總成績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一)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合格的,或主動放棄體檢資格的;
(二)擬聘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三)擬聘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的;
(四)其他導致擬聘用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八、紀律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全過程接受社會各界和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為依據,一經發現并查實不符合本《公告》規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人員的應聘或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監督舉報電話:0513-88269615(海安市紀委監委派駐衛健委紀檢監察組)。
九、本《公告》由海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13-81812820、88813710(海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人事科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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